ICY / BOBBY

某年九月二十六日的天秤座;
喜歡小狗到連自己也多了個小狗的名字;
喜歡唱歌但沒有膽量去大庭廣眾獻醜;
常常出糗但毫不在乎;
特喜歡輕小說並且也努力鑽研中;
最後,請多多指教~:P

星期五, 6月 24, 2011

我不快樂

我覺得我不快樂。

不要問我爲什麽。我純粹就是覺得,我不快樂,非常非常地不快樂。

我幾乎每日都忙碌在修改別人的小說上——自己的空間少了。

我幾乎覺得在家裡就好像是被曝光了秘密一樣——隱私空間也減少了。

我幾乎感覺得到在外頭和男朋友在一起就像是偷偷摸摸見不得光似的——內心的脆弱也慢慢增加。

其實,很多人很多人,都不完全瞭解得到我是個怎麼樣的人。我活著的目的,沒有人明瞭,也沒人體會得到。沒人懂得我真正的快樂是在什麼時候,我看似就好像擁有很多東西,獲得很多的愛和快樂……真實的感覺,是在自己心中慢慢萌芽的。

我並非表示自己過得很寂寞。我沒有那種資格說自己寂寞。真正有資格說寂寞的,是孤兒院的孩子和老人院里的老人。

我的天空開始烏雲密佈,再也看不見燦爛的煙火和浪漫的星空。

從網友手中接過他親自編寫的故事后,我大部份的時間都投入在他創作的文字故事中,忙碌修改修改修改。終日撲在電腦面前,有時候生病了也要把它趕好,郵寄給網友。忙得半死不活的回報,就只有一句毫無意義的“謝謝”。我滿懷期待地去查看經過修改之後的小說反應,得到的反應比我自己寫的還要好很多很多。我承認,我是嫉妒、我是失望、我是生氣。我一個一個仔細地去看每個人的評論,他們都稱讚原創作者寫得好,寫得好看,而作者則只輕輕地“謝謝”一句,就不再補充些什麽。他被稱讚了,卻把我一半的心血給拋到了遠處。我的要求不多,除了寫出我這個編輯的名字,我希望他能讓所有人知道,這部小說不僅僅是他獨自寫好的。我只想得到應屬於我的掌聲,而不是站在牆角做壁紙,看著自己的心血在別人手中,而掌聲卻不是屬於我的……

那部小說叫做《愛的方程式》,名字和小說內容完全不符的一部小說。

那,我也輕輕地拍手,為自己的心靈深處,自己把掌聲送給自己,就當做是給心靈一些安慰和鼓勵。但是,我每看見一個評論,我就越對自己感到失望。

我有愧伏上“作者”這個稱號。

***             ***

自從那個晚上后,我心中又再度鋪上了那一層滿滿的失望和難過。

自從那天過後,我每回到家,就等於回到了一個墳墓一樣,一片死寂的冷清。

自從那次的嘶吼過後,我在家中再也不發出任何聲音。

我是個注重個人隱私的女生,我保護自己的隱私權,這個我沒錯。但是,我絕對無法原諒我的家人竟無恥得想要窺視我的隱私。

一個家里,有3個人在這裡生活。媽媽、弟弟,和我。

我和媽媽的溝通早已鋪滿了冰雪,我不願踏過這個冰橋,不愿踏出一步。我和弟弟又是喜歡針鋒相對,鬥嘴就好像是世界大戰那樣。

我固執地認為,家裡人沒有一個懂得我。

沒有一個明白我。

一個注重隱私的人,是不允許別人查看她的手機、她的日記、她的房間……等的一切事物。

如果我不注重隱私,我爲什麽要開部落格?我爲什麽要寫日記?我爲什麽要終日鎖上房門?我爲什麽臨出門都要關機?……

我永遠都記得,弟弟取了我的手機,他大聲地大喊出我電話上設置的男朋友昵稱,還過分得想讓媽媽看,就好像尋找到寶藏要分享那樣。他忘了,那是屬於我的東西,他沒問過我的意見就透露出秘密、還想公告給別人知道,那已經算是過分超越我的隱私權。

更讓我失望和生氣難過的是,媽媽居然還想要接過手機來看。

我雖然是她的女兒,是他的姐姐,那并不代表能隨便曝光和偷窺我的隱私。我已經是16歲的人了,懂得什麽叫做尊重隱私,那個30多歲和13歲的人難道就不懂嗎?

我從來都沒有踏入過他們的房間,隨心所欲就翻開他們的櫃子、抽屜來看。我從來都沒有。因為我尊重。

他們的舉動讓我對這家人徹底失望。

我無法原諒。

我開始沉默,我開始隱藏住自己。我不再跟家人透露什麽,一開口,我就會想起那個晚上,自己的秘密被曝光,仿佛身上的一切秘密都公告給全天下知道那樣,我看到自己的羞恥,我看到自己就討厭,討厭得要命!

那晚過後的第二天,我驚覺錢包裡頭多了50令吉。

我拿出來一看,冷笑一聲,那就是對我的補償嗎?

我已經說過了,我絕對不會原諒,絕對。

***              ***

我不知道自己有什麽見不得人的地方,跟男朋友一起出去,每次都會覺得自己好像是躲躲藏藏的老鼠,毫無意義、毫無尊嚴可言。

我的家人已經知道我談戀愛的事,但他的家人卻不知情,逼不得已之下,他和我在一起的時候,行為都變得很謹慎和偷偷摸摸。我覺得對不起自己,恨自己爲什麽要過這種偷偷摸摸的日子。

我討厭。

昨日是星期四,有夜市。那是我最不喜歡去的地方,也是對自己感到最失望的地方。

眼看每一對情侶手牽著手,甜蜜地低聲細語說話。而我只能夠默默跟在他後頭,手上握住自己的補習包包,不吭一聲。心卻滿滿剝落掉一次又一次的尊嚴。他的鄰居和朋友大都會來夜市,他怕會被鄰居發現他談戀愛后會告知父母。

這個我知道。所以我只得忍著。心底明明就很渴望能跟別人一樣牽著手慢慢地走,而不是一前一後地像是在追逐。

有時候他牽著,我總會有那麼一點點兒興奮和高興。但,每當他快速鬆開了我的手,就像拋下了我一個人離去那樣,我會覺得難受。

可我從來都不曾告訴過他。

一個人完全無法理解另一個人。

我總是渴望,他能在他的朋友或家人面前,牽著我,正式向他們介紹我是他的誰。

FB中,他和我終於放了“In a relationship”的記號。我沒有一點兒興奮。我需要的,不是在虛構網絡世界上的名分,而是真實世界中。

我知道這要求太高。16歲的身軀,可我的腦子里早就超過了16歲的思想。我獨立、性子倔的個性,我不得不再次開始偽裝起自己。我無法再向別人透露自己的真實個性,我怕會再次重複那個傷害。我的心不能負荷那麼多次的傷。

我害怕一遍又一遍的失望。

我害怕一次又一次的哭泣。

一顆心,有脆弱、有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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